发布日期:2026-01-27 23:52 点击次数:59

新改良的《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次序经管处罚法》将学生欺侮纳入次序经管处罚鸿沟,“他还是个孩子”,不再是学生欺侮的挡箭牌。
畴昔,学生欺侮的治理长久靠近“三难”:界定敷衍、治理乏力、包袱虚化。“他还是个孩子”,曾是让多量受害者心寒的饰辞。新法的落地,恰是冲着这些痛点来的。
它率先明确了学生欺侮的法律规模:以殴打、侮辱、绑架等相貌实施,且具备主体特定性、主不雅成心性、后果伤害性的举止,不再是“孩子间的打趣”,而是公安机关应照章介入处理的罪犯举止。这一界定让学生欺侮有了外部监督的刚性拘谨。
更关节的是,新法弯曲了对未成年东谈主的惩责标准:14至16周岁一年内两次以上违背次序经管、14至18周岁初度违背次序经管但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将照章践诺行政拘留。这并非对未成年东谈主的“苛责”,而是用划定传递了了信号:“法不可向犯警迂腐”。
学校的变装也随之弯曲。畴昔,部分学校因怕担责而瞒哄欺侮事件,堕入“管重怕出事、管轻没服从”的两难。新法明确,学校若对严重欺侮“不报不处”,有关东谈主员将被追责。这将让学校从被迫应付转向主动留神,不仅要实时治理已发生的欺侮,更需建立早期预警、表情指点、家校协同的长效机制。
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践诺。从“纸上条规”到“践诺督察”,还需公安机关、学校、家庭酿成落实协力。公安机关需把合手法则的精确度,不可“轻盈飘”;学校要放置“息事宁东谈主”心态,用轨制织密防范网;家长更需走出“护犊子”的误区,陶冶孩子尊重与敬畏。只好如斯,“他还是个孩子”才不会再成为伤害的借口,未成年东谈主智商在法治的阳光下,既免于怯生生,也懂得包袱。
学生欺侮入法,是为了督察成长。让法律为校园安全护航,让划定成为举止标尺,如斯智商让孩子在了了的规模感中学会对我方、对他东谈主郑重。这,简略等于新法更深化的酷爱。
(摘编自《广西日报》,原题为《“他还是个孩子”不再是挡箭牌》)